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,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条件,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,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。根据《太阳集团tyc4633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》,现就2016~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开放教学已纳入教务系统,面向全校学生选课,我院每学期至少开设3~5门公共任选课,其中新开课控制在1~2门。
二、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具有特色和创新意义的开放实验项目,并结合开放性实验课程的开设情况,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实验性竞赛活动。原有开放项目可继续申报;新开放项目的申报应满足以下要求:
1、应有教学大纲或教材;
2、应有讲授提纲和教案;
3、每个项目以17学时为基准,每17学时折合为1学分,最多不超过2学分;
4、针对不同项目、不同学群采用不同方式对学生进行辅助和指导。每个项目可以开设多个班次,每班招收学生人数不能少于20人,原则上要求一次性整班安排教学。
5、开放项目的起止周为1-17周(每周周三下午除外),每个教学班次的实验场地需明确,方便学生寻找;
6、请各位老师将开放项目的大纲及教案在5月31日中午12:00之前发送到陈勇老师邮箱:13721161655@139.com。初审合格者由学院(部)统一报送实验实训中心,实验实训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评审通过的项目分发到学院进行任务录入。
7、各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时间和地点开展教学指导。若项目确需变更开设时间与地点,指导教师需填写调课申请单,并经实验室和学院审核同意,报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务处备案。